这个也分两种,一种是剧院和制作方/演出方合作,共同投资这个剧目,然后按照比例共担风险,共享票房和赞助;还有一种是制作方只负责制作剧目,然后剧院出资将剧目全部或者按一定期限买断,自己作为主办方负责全部的演出事宜,这时制作方作为一个团体,是只能收到剧院收购剧目的钱,而所有票房和赞助都是剧院所得。
一般是两种方式:就是棠木心知友说的,租场方式,即剧院提供场地及设备,收租金,不参与演出和制作。所有票房赞助收入归制作方和演出方。(合作)主办。这个也分两种,一种是剧院和制作方/演出方合作,共同投资这个剧目,然后按照比例共担风险,共享票房和赞助;还有一种是制作方只负责制作剧目,然后剧院出资将剧目全部或者按一定期限买断,自己作为主办方负责全部的演出事宜,这时制作方作为一个团体,是只能收到剧院收购剧目的钱,而所有票房和赞助都是剧院所得。通常剧院会对剧目做评估,觉得如果收益大,风险小,那么很有可能会采取2中的任何一种;如果觉得剧目收益堪忧,风险较大,那么就会采取1的方法。北京的市场不清楚,上海的话,从几个市一级的剧院来看,两类情况基本上是2:1(租场:主办)的比例吧
您好!您咨询的歌剧猫的简介详情如下:《猫》是音乐剧历史上最成功的剧目,曾一度成为音乐剧的代名词。该剧创作于1981年,是在伦敦上演时间最长、美国戏剧史上持续巡回演出时间最长的音乐剧,1981年5月11日首演于伦敦西区新伦敦剧院,每周8场,星期一休息,连续演出至2002年5月11日在它21岁生日时,在同一个剧场落幕,《猫》在美国演出时间相加总长为16年零2个月,仅这一出戏在全球演出的总收入就超过了20亿美元,到2000年6月该剧正式宣布停演时,已在全球演出了6000多场。该剧创作精良,表演水平精湛,36位出场演员各有各的绝。